1、职工医保住院补偿每年度封顶线9万元,居民医保每年度封顶线6万元。
2、起付线(门槛费):本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5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3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200元。7日内因同一种疾病在同一医院二次返院治疗的,不再扣除门槛费。
3、补偿比:
职工医保住院可报费用补偿比:在职职工为94%,退休职工为96%。
居民医保住院可报费用补偿比为75%。
居民医保门诊补偿比为50%,单次封顶额为50元,一个结算年度报销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4、结算年度:居民医保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职工医保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5、住院分娩:居民医保自然分娩定额补偿4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600元。职工医保按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6、住院需填写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审批表,普通住院病人不需要到医保中心审批盖章,由医保科统一在网上申报。意外伤害住院需到县社保中心审批盖章,另需填写意外伤害住院调查表及受伤原因自述材料,居民医保患者将自述材料交居委会签字盖章,职工医保患者将自述材料交单位签字盖章。
7、乙类药品及检查费用个人先自付5%,体内放置材料个人先自付15%,剩余部分纳入可报费用。
8、以自费方式入院的医保病人,在入院1-2日内须办理好医保住院手续。
9、转诊外地需经县社保中心审批。转诊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就诊的个人先自付10%,转诊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就诊的个人先自付20%,未经县社保中心审批转诊到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个人先自付25%。
1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6万元,超过部分设置分段报销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6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80%的比例报销。)
11、在校中、小学生(校方责任险以外)及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治疗的门诊费用 ,按80%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额为5000元;猫抓狗咬案件,发生费用200元以下,按发票金额100%赔付;发票金额200~400元之间定额200元给付;发票金额401元以上按照50%报销(用药目录与城镇居民的目录保持一致)。在校中、小学生,校方责任险以外的,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一次赔付一万元。
12、慢性病病种共有33种:二期以上高血压病(含二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失代偿期肝硬化,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肝炎(乙丙丁型),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肺心病,活动性结核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甲亢甲减,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精神病,癫痫,慢性萎缩性胃炎,前列腺增生,视网膜黄斑变性,帕金森综合症,肾功能不全,克隆氏病,脑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脊髓炎,重症肌无力,血友病,多囊卵巢综合症,慢性结肠炎,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慢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病。职工医保慢性病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5%。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三个病种的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慢性病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5%,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治疗三个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