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按照(卫医发[2005] 438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安徽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院药剂科配合医务科于2016年5月9号下午组织我院临床医护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培训并考核,将考核合格的临床执业医师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各科具体情况重新给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