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工程郎溪县中医院地源热泵管道维修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郎溪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郎溪县中医院地源热泵管道维修项目,具体详见清单建设内容。
2.2建设地点:郎溪县中医院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中医院地源热泵管道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10075元(综合单价,所有清单工程量暂为1,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5工期: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符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施工经营范围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5.1最低成交价法。
5.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响应文件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响应文件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5.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手写报价无效)。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响应文件或交易响应文件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5.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结果将在郎溪县中医院(http:// www.lxxzyy.net/)公示1天。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各交易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证书;
(6)银行开户许可证;
交易响应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7.交易资料的获取:
7.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4时30分,地点:郎溪县中医院会议室。
8.2 交易会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会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中医院(http://www.ahlx.gov.cn/)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1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10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1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按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的承包合同,因本项目渗漏位置不确定,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中医院
联 系 人:何科长
电 话:18656397272
交易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385516207272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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