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郎溪县中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郎溪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组织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郎溪县中医院PCR实验室,含核酸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部分(详见附表)及PCR实验室新建、装饰装修部分(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施工招标人要求)
2.2建设地点:郎溪县中医院
2.3 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不得高于95.00 %(不含95.00%,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最终费用为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价乘以本项目投标费率;
2.4工期:7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各项工程资料完备付清(不计利息)。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资格审查
响应人应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对响应人的资格和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成交单位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加盖公章为准)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加盖公章为准)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加盖公章为准)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证明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加盖公章为准)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
特别说明:报名单位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仅审核资料内容,若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或有限制其投标的处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5.交易办法
本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即最低费率中标方式,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确定中标费率后不予调整。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0年5月26日16时00 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郎溪县中医院;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以下
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为无效标,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4凡是截止时间之后参加投标,招标人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0年5月26日16时00 分(北京时间);
7.2地点:郎溪县中医院;
7.3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8.交易
8.1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交易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2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确定中标单位后3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交易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五仟元整(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2成交人向建设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五仟元整(5000元),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交易的,将取消其交易资格。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中医院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865385699
代理机构:安徽同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15550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