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字〔2014〕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晨会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落实医院核心制度,经院长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晨会制度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
一、各科室在正常工作日内必须进行晨会,会议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晨会内容:传达院部精神,布置科内工作,值班医护人员将科内新、危重、重点病人及科内情况进行汇报,并做好交接班及晨会记录。科内医护人员无故不得缺席会议。
二、违规处罚措施。对无故不参加晨会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一次由院部在科主任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由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停岗(停岗时间根据情况而定。停岗期间原分管床位由科主任统一安排,被停岗者每日到医务科报到)。不参加晨会人员名单由科主任上报,对故意隐瞒不报的科主任,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理。
三、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分管领导到各科室参加晨会,检查早会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廖卫顺副院长负责一病区;
周小龙副院长负责二病区;
曾祥军书记负责三病区;
姚中菊副院长负责四病区;
周志新副书记负责五病区。
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
郎溪县中医院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